福建两票制是一种药品流通新模式,旨在遏制药品流通领域的乱象,保证药品质量和用药安全。在两票制下,药品从生产企业到流通企业的开票次数被限制为两次,即生产企业开一次票,流通企业开一次票。在这种情况下,买方(医疗机构)与卖方(药品供应商)之间的价格如何计算呢?将对此进行详细解读。
一、基本原则
在两票制下,买方与卖方的价格计算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二、价格构成
买方与卖方之间的药品价格一般由以下部分构成:
三、具体计算方法
在实际操作中,买方与卖方之间的价格计算方法如下:
1. 采购价
买方应按照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公布的采购价向卖方支付。该价格包括药品生产企业出厂价和药品流通企业加价。
2. 配送费
配送费由卖方根据药品的配送距离、数量和重量等因素确定。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配送费 = 配送单价 × 配送距离 × 配送数量 × 配送重量
配送单价由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制定,并以每公里或每吨等方式确定。
3. 附加费
附加费包括包装费、保险费等因药品配送和储存产生的费用。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包装费 = 包装单价 × 包装数量
保险费 = 保险费率 × 药品价值
包装单价和保险费率由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制定。
4. 结算价
买方实际支付给卖方的结算价应与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公布的采购价一致。即:
结算价 = 采购价 + 配送费 + 附加费
示例:
某医疗机构从某药品供应商处采购一批药品,药品采购价为100元/盒,配送距离为10公里,配送数量为10盒,配送重量为20公斤。包装单价为1元/盒,保险费率为0.5%。则该批药品的结算价计算如下:
配送费 = 0.5元/公里 × 10公里 × 10盒 × 20公斤 = 100元
包装费 = 1元/盒 × 10盒 = 10元
保险费 = 0.5% × 100元/盒 × 10盒 = 5元
结算价 = 100元 + 100元 + 10元 + 5元 = 215元
福建两票制下的药品价格计算方法遵循集中采购价原则、唯一价格原则和结算价与采购价一致原则。买方与卖方之间的价格一般由采购价、配送费和附加费构成。具体计算方法以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公布的价格和费用标准为准。通过严格按照上述原则和方法进行价格计算,可以有效保障药品质量和用药安全,遏制药品流通领域的乱象。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