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使用权到期后怎么办

财经问答 (50) 3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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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我国房地产市场蓬勃发展,越来越多的企业和个人拥有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期限通常为40年、50年或70年不等,到期后该如何处理,引发了广泛的关注。将对国有土地使用权到期后的后续处置一一解答。

一、续期

1.续期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国有土地使用权到期后可以续期:

  • 依法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国有土地使用权到期前已按照土地原用途建设;
  • 未违法建设,不存在侵占、破坏国有土地使用权等情形。

2.续期程序

  • 提出申请:土地使用权到期前一年内,土地使用权人应当向土地管理部门提出续期申请。
  • 审查和评估:土地管理部门审查申请材料,对土地使用现状进行评估。
  • 批准和签订合同: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土地管理部门批准续期,并与土地使用权人重新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二、依法收回

1.收回情形

以下情形,国有土地使用权到期后将依法被收回:

  • 在国有土地使用权到期之前,对国有土地未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建设;
  • 擅自改变了国有土地用途;
  • 违法转让或出租国有土地;
  • 拒不缴纳土地使用费;
  • 滥用、荒置或闲置国有土地。

2.收回程序

  • 发放告知书:土地管理部门向土地使用权人发放告知书,告知其土地使用权到期以及收回原因。
  • 限期交付:土地使用权到期后,土地使用权人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将土地和地上建筑物等交付土地管理部门。
  • 依法处置:土地管理部门收回土地后,根据规定进行依法处置,如拍卖、招标等。

三、补偿

1.补偿标准

土地使用权到期后被依法收回的,土地使用权人有权获得补偿。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一般包括:

  • 地上建筑物和构筑物的补偿;
  • 已投入使用的土地尚未摊销的改良费补偿;
  • 青苗、森林、水产等附著物的补偿。

2.补偿方式

补偿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 货币补偿:直接向土地使用权人支付补偿款。
  • 实物补偿:以其他土地或同等价值的房产交换补偿。
  • 物业权超期使用:允许土地使用权人继续保留地上建筑物的所有权,并按照土地管理部门制定的标准缴纳使用费。

四、特殊类型土地

1.住宅用地

住宅用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到期后,按照下列方式处理:

  • 已建成的商品房:土地使用权自动续期,不需要重新申请。
  • 已建成的保障性住房:由政府处置。
  • 未开发的住宅用地:收回由政府重新规划利用。

2.商业、办公和其他经营性用地

  • 土地使用权到期前已建成:土地使用权自动续期或依法收回,补偿标准由政府制定。
  • 土地使用权到期前尚未建成:由政府收回重新规划利用。

五、其他

1.逾期申请续期

土地使用权人逾期申请续期的,不予受理,国有土地使用权依法收回。

2.擅自处置地上建筑物

土地使用权到期后,土地使用权人擅自处置地上建筑物的,其行为无效,对地上建筑物不享有所有权。

3.历史遗留问题

对于历史遗留问题,各地政府会按照相关政策和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分类处置。

国有土地使用权到期后的处理是一项复杂而重要的工作,涉及多方面利益。通过明确续期、收回、补偿等相关规定,保障了国有土地的合理利用和有序流转,维护了各方的合法权益。土地使用权人应及时关注土地使用权的到期时间,提前做好相关准备,以便妥善处置土地问题。